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山西省非凡剧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为了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网络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制定本制度,确保未成年人在互联网环境中的安全和权益。

一、监管责任落实

本公司设立未成年人保护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部门负责人定期向公司高层汇报工作进展,确保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公司将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履行职责或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为了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权益的风险因素,本公司定期开展风险识别与评估工作。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识别出潜在的风险点,并对其进行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三、培训与教育提升

本公司加强对员工的未成年人保护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培训内容将涵盖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心理特征、网络安全知识等方面,以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应对能力。同时,公司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交流活动,分享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提升公司的未成年人保护水平。

四、技术手段应用

本公司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通过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内容。同时,公司加强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采取加密、脱敏等措施,确保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五、制度设计与实施

本公司在运营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关规定,实施制度具体如下:

1、本公司网络技术部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时,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本公司更正、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本公司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删除,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发现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私密信息的,本公司及时提示,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4、本公司承诺不会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5、本公司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6、本公司承诺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在为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会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7、本公司已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本公司网站注册时,需要提供用户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进行核验,年满十八周岁才能直接注册成功。充值功能开启次数保护,一天充值次数不得超过5次。

8、网络表演业务上线后,本公司将安排指定工作人员每天进行内容的监督与管理,通过内容自审过滤不恰当的信息,防止未成年人沾染不良习气,杜绝不良内容侵蚀儿童和少年健康心灵,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六、合规审核与监督

本公司已建立严格的合规审核与监督机制,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产品和服务,均需经过专门的合规审核流程,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的要求。同时,公司还将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七、应急响应与处理

本公司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本公司已制定完善的应急响应与处理机制。一旦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或存在潜在风险,公司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本公司将通过建立健全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加强监管责任落实、风险识别与评估、培训与教育提升、技术手段应用、合规审核与监督以及应急响应与处理等方面的工作,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

山西省非凡剧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七月